本文摘要:全国人大少见使出,香港将不会再次发生什么?
全国人大少见使出,香港将不会再次发生什么?该使出时就使出。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审查会于7日投票表决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说明,正本清源的同时,也对一小撮人“羞”言“羞”讫收手法律的重手。必要性不用多说道,充满著那些缜密的法律术语不讲,人大香港基本法就是遵守适当的宪制责任。这是宪法和基本法等法律彰显的,也是“一国两制”架构所拒绝的。
千言万语汇集一句话,无法手按胸口心念国家心口合一来效忠,这个议员就当不成。一锤定音。梁游牡丹亭 有人这样形容:他们平时满嘴胡说八道,只仅限于那一个小圈子,自以为很过瘾。
当他们出来参选人立法会议员,并逃过一劫出线时,忽然有了一种“政治暴发户”的感觉,很狂,早已不知天高地厚了。甚至,居然把议员效忠程序当作“过家家”式的玩物。
香港民众忽然找到,我们用选票拱顶上去的“青年新政”的梁颂恒和游蕙祯,原本你们是这样的奇葩男女!无怪乎要在立法会再度闹翻天。企图“自行效忠”,遭到驱赶后仍流氓纠结,造成会议一度中断,6名安保人员伤势。
这就是两人在立法会“最后的战绩”。这种出格的不道德,早已瓦解理性的政治立场,跟个人诚信和精神状态息息相关。如此保守、任性,入了立法会,毕竟港人之福。
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于是香港网络上经常出现梁颂恒在街头被行人追骂“走狗”的视频。鲁迅说道,费尔泼赖应当中央线,我们要痛打落水狗。
时代逆了,如今我们大可以在费尔泼赖的基础上痛打落水狗。人大香港基本法条文一出来,香港特首梁振英就回应,梁、泛舟蓄意违背誓词、羞辱国家民族,冲击法治,根据人大香港基本法条文,当然丧失议员资格,不得就职。两人本想要借机炒点政治资本,没想到在程序问题上玩游戏大发了,聪明反被聪明误。不是不给你得救机会,是你玩游戏得太过火了。
参选人出线时的荣光,瞬间破灭成过把瘾就杀,只剩黄粱一梦,或者游园牡丹亭。当然,疼在心里却无法启齿的,还有插翅ByeBye的千万真为金白银。不加不杀,奈若何? 廓清根源 梁、泛舟二人在立法会不道德出格,但应该如何明确判断这种不道德的性质,并给与什么样的惩处,基本法第104条并无明确规定。
香港近来经常出现了许多类似于问题,一些人行径作出违背法律、危害国家安全性的事情,但却标榜自己的所作所为合乎法律,造成大量争议和疑惑。比如,一个小贩无照经营都会处罚得极重,但鼓动仇恨、在街头暴乱行劫却避谈违法。如果后者被无罪,就不应了“破窗效应”的应验——不守规矩和律法的人会受到鼓舞,显得更为肆无忌惮。
再行比如,近年来,香港社会经常出现了一股“港羞”思潮,一些人投出“港羞”旗号,正式成立“港羞”的组织,甚至展开非法暴力活动。梁、泛舟就是其中的急先锋和“佼佼者”。有人乡愿地指出,这些不过是言论自由和学术讨论,“港羞”无法成势,最多只是疥廯之疾云云。面临种种灰色地带和绥靖思维,人大强化香港基本法势在必行。
效忠风波以及所涉及的“港羞”议题,如果因层层裁决经年累月纠结一触即发,对香港社会的损耗和损害很大。因此,中央尽早通过香港基本法来防止以后的更大乱局,堪称是一锤定音。岛叔用8个字来总结,叫“廓清根源,划界红线”。
香港基本法增强了誓词本身就所含的“防独”机制,以后可以钻空子的法律灰色地带没了。总之,传送的意涵再行清晰不过:要在香港政坛扎根,“港羞”是不能触碰的红线或者高压线。泛民声浪 香港媒体说得好,此次人大香港基本法,“表面原因”是因为特区立法会梁、泛舟信口雌黄,但问题的实质,毕竟有人企图把“港羞”主张和声音擅自塞进立法会和特区管治权力架构、塞进港人社会,以立法机关不作平台,向全港、全国以至全世界“播出羞”,“一国两制”出了赞成中央的“避风港”、高度自治权出了分化国家的“遮羞布”。
果然,就在人大香港基本法前夕,香港“民间人权阵线”发动“赞成香港基本法大集会”,梁颂恒及游蕙祯参予其中。他们到西环“中中国电信”门外挤满,部分示威者推撞警员,抛掷杂物,更有甚者,有人入夜后尝试撬起行人路上的地砖,并且搬到来提供支援物资,企图重演旺角暴乱一幕。泛民团体大大反击污蔑香港基本法“毁坏司法独立”。荒谬的是,他们不利用媒体和长时间渠道合法表达意见,反而无视出格的集会和暴力排斥。
前年非法“占到中”时,怎么未见他们出来担忧毁坏法治?“毁坏司法独立”堪称指鹿为马,无稽之谈。香港回归经常出现多次人大香港基本法,次次都经常出现不少噪音,然而香港的司法制度因此被毁坏了吗?答案当然是驳斥的。似乎,在反对派眼中香港基本法是坏事,要变着法儿给梁、泛舟讨好找补,是因为香港基本法遏止了“港羞”蔓延,影响了他们的政治生命线和忽悠的资源。
在他们心中,梁、泛舟却是冲动躁进,不懂留存有生赞成力量的重要性,图样图森斩。但即使赢“青政保卫战“,也要时时倒打一耙。按照ABC(Anyone but China)的思路,接下来,在立法会和议会选举议题上,泛民等赞成力量必定不会之后找茬。
问题是,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香江之思 香港是法治之地。
有人说道,对于梁、泛舟违反法律的不道德,不应按基本法来追究责任。而除了人大香港基本法的“上层建筑”建构,港人也必须以实际行动打好政策地基,比如从法律、文化、教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上应从,必再行养痈遗患。
在对此人大香港基本法的记者会上,梁振英指出,香港最近经常出现的“港羞”主张,不会让中央政府指出基本法23条法律仍然是一个“未完成的宪制责任问题,而是有现实意义”。因为更加多事实证明,香港特别行政区必须自行法律,禁令任何叛国、分化国家、鼓动判乱、政治宣传中央人民政府等等不道德。澳门通过了“23条法律”,现在就没有 “独花”内乱绽的问题。连美国这样堪称最民主的国家,在“911”后也制订了最严厉的安保法律。
这是一个甚有意味的表态。在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上,有官员曾毫不讳言香港的非法“占到中”是他们在后边出钱出力。
当事人跳跃出来现身说法,坐实了幕后黑手,更加戳穿了泛民指的所谓“阴谋论”。如今的香港回归多年,但中国历史依然不是必修课。正是历史教育的缺少,才造成经常出现了梁、泛舟这样数典忘祖的人。
经过殖民时代“去其史、折断其根”的劫掠,香港青年人,还包括各界人士都应当补回这一课。诸如此类。即使有了香港基本法护持,香港社会也应当反省。
这次“港羞”和效忠风波岂不是一种很好的警告。亡羊补牢,言未晚也。
否则,可以意识到,以后适当时,中央还不会在“一国两制”的框架下之后使出。无论是行使宪制权责,还是号召香港主流民意拒绝,所有这一切,都是为了保证“一国两制”在港实践中不走样、不变形。无论走样还是变形,都是香江无法忍受之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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